公司清算组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挑选确定。清算组又称破产管理人。在破产宣告后,由法院指定成立的,接收、管理、清理、估价和处理破产人财产的专门组织。
公司清算组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挑选确定。
清算组又称破产管理人。在破产宣告后,由法院指定成立的,接收、管理、清理、估价和处理破产人财产的专门组织。法院对债务人作出破产宣告后,债务人即不能对其财产进行经营管理,而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不便直接对破产人的财产进行管理及变卖清偿;债权人会议作为一个临时性的机构,仅代表债权人的利益,而不能代表债务人的利益,因此它也不能管理和清算破产人的财产。
清算组在破产宣告后的职责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清算组是破产宣告后负责处理破产财产、清理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等事项的专门机构。清算组的职责包括:
1. 接管破产财产,对破产财产进行保管、清理、评估和拍卖等处理工作;
2. 确认债权和债务,编制债权清单,进行债权申报和债权核查;
3. 制定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并依法进行分配;
4. 处理破产人的债务清偿问题,包括与债权人协商、催讨债务、处理抵押物、股权等财产权益;
5. 代表破产人处理与破产财产有关的外部事务,如与银行、税务机关、供应商等的关系维护。
清算组在破产宣告后的职责是多方面的,其工作对于破产财产的公平、公正、及时处理和分配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清算组也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破产财产处理的公正、透明和高效。
综上所述,清算组在破产宣告后负责处理破产财产、清理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等事项,其职责包括接管破产财产、确认债权和债务、制定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并依法进行分配、处理破产人的债务清偿问题以及代表破产人处理与破产财产有关的外部事务。清算组在破产宣告后的职责是多方面的,对于破产财产的公平、公正、及时处理和分配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清算组也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破产财产处理的公正、透明和高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若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的,清算报告不需要全体股东的同意,但至少需要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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