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期满后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1年支付1个月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劳动合同期满
劳动合同期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最主要形式,适用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旦约定的期限届满或工作任务完成,劳动合同通常都自然终止。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由于退出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已经通过养老保险制度得到保障,劳动者不再具备劳动合同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因此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只要劳动者依法享受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3、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
5、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
三、企业不用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的,用人单位维持或提供待遇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拒绝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及劳动者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
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的。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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