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相关政策,目前正在执行的是2009年颁布的《关于解决广州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问题的若干规定,从2009年起,广州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达到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每人每月发计生奖励金150元。
2011年,政府发布《关于提高我市农村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标准的通知,农村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至150元,与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标准一致。
一次性领过奖励还能每月领吗
关于退休后一次性领取了奖励后还能否再每月领150元,这次的征求意见稿中并未涉及相关内容,不过,2009年颁布的《关于解决广州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问题的若干规定中对此有非常详细的规定:
2008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未享受退休金加发5%或退休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或补助的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职工退休时上年职工年均工资的30%(无子女人员按100%)确定奖励标准。
已经按照计生奖励政策享受了退休金加发5%或者一次性奖励、补助的,不再享受每月150元的计生奖励金。
这个规定主要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而2009年之后退休的基本都是按照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领取。
提醒:
根据现行的办法,计划生育奖励金依申请按月发放,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次月起计发,但因个人原因逾期申请的,由核准申领的次月起计发。也就是说,提前了没得领,错过了也
不!会!补!发!!!
那什么时候去申请最好
征求意见稿中有明确说法:奖励对象在到龄前2个月内可以向初审单位提出申请,也可以在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预申报。目前,居委会的答复是到龄前一个月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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