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个人信息:①不注册来源不明的网站;②不扫来历不明的二维码;③淘汰的电子产品信息销毁要彻底;④有个人信息的纸张处理时要抹掉隐私信息;⑤不在社交软件上泄露过多个人信息;⑥慎用公共场所免费WiFi;⑦不随意点击短信和邮件中的链接;⑧不同软件不用同一组账号密码。
如果公民身份被泄露,可向主管部门如网信办、公安网监部门、工信部所属的通信管理部门投诉举报;个人信息泄露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如果案件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可能构成犯罪的,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律师补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信息处理者方可处理个人信息:
(一)取得个人的同意;
(二)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或者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
(三)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四)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五)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六)依照本法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该同意应当由个人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明确作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或者书面同意的,从其规定。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取得个人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第二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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