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是否存在取决于老人在离世时,是否曾经为该人设定过居住权。居住权的设定可以由合同和遗嘱来规定,同时,您还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因此,同住的人是否有居住权,应当看老人是否为其设定居住权。
居住权是否存在取决于老人在离世时,是否曾经为该人设定过居住权。居住权的设定可以由合同和遗嘱来规定,同时,您还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因此,同住的人是否有居住权,应当看老人是否为其设定居住权。
依 据 素 材 , 老 人 去 世 同 住 人 是 否 拥 有 居 住 权 ?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而第三百六十七条则规定,设立居住权时,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因此,如果老人去世时,同住人没有与老人签订居住权合同,那么同住人不具备居住权。但如果同住人与老人签订了居住权合同,那么同住人就有权按照合同约定,享有居住权。
居住权是否存在取决于老人在离世时,是否曾经为该人设定过居住权。居住权的设定可以由合同和遗嘱来规定,同时,您还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因此,同住的人是否有居住权,应当看老人是否为其设定居住权。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而第三百六十七条则规定,设立居住权时,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因此,如果老人去世时,同住人没有与老人签订居住权合同,那么同住人不具备居住权。但如果同住人与老人签订了居住权合同,那么同住人就有权按照合同约定,享有居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全文89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