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是按照劳务所得计算的,因为不是长期的固定性收入,所以只能按照临时的收入——劳务所得计算。新税法中,未对个人劳务所得收入扣税进行更改,继续沿用旧税法,劳务所得扣税标准是:1、未超过800的不缴税;2、未超过4000的:应缴个人所得税=(实际领取工资-800)20%;3、超过4000的:应缴个人所得税=(实际领取工资-实际领取工资20%)20%。例如:你做兼职工资为80/天。a、你干了十天;b、你干了20天。在这两种情况下,你能领到的工资应该分别是:a、800元;b、(8020-800)0.8+800=1440元。
兼职工资扣税标准是怎样的
个人应于次月十五日内合并当月两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选择到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如果该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则兼职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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