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没有办下来是不能进行产权过户的,如果要出售,只能是由买卖双方签下合同,等房产证办妥后才能进行过户。房产的交易是以产权的过户为界线,没有过户的产权原则不属于买方,自然就不会有保障,相对而言,买方的风险较大。
一、北京回迁房可以买卖吗
北京回迁房是否可以买卖要看是否获得权属登记证书。
1、已经获得权属登记证书的北京回迁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
2、如果没有房屋产权证的则不能买卖。
回迁房,是指建立在国有出让土地上,为私有房屋被拆迁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安置的,现在尚未取得但将来一定能够取得个人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但建立在集体土地或者国有划拨上的旧村改造房屋不是回迁房范围。
购买北京回迁房注意事项:
1、业主已经取得该商品小区的《房产证》 北京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因此有《房产证》的北京回迁房都是可以正常在交易所过户转名。
2、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 签订北京回迁房买卖协议时,出卖人并没有取得房产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实践中虽然不能保证何时取得房产证,但要写明自取得房产证多少之日起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手续。 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要确定具体的交房时间,若在签订合同时就是现房,则可以约定缴纳首付之日即为交房时间。
3、买方不要一次性付全款,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存诸多风险,违约责任的规制显得非常重要。但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需要缴纳法院诉讼费用、律师费,还需花费时间等成本。如果买房留有尾款,而卖方认为违约所得小于尾款时,买方的违约机会将会大大降低。
4、严防“一房多卖”的发生,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这就为出卖人“一房数卖”留下漏洞可钻,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在房屋买卖合同都有效的情况下,办理了交付或者登记手续,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
二、二手房交易卖方需要哪些手续
二手房交易卖方流程如下:
1、信息核对
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产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签合同
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
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5、缴纳税费;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产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产权登记变更,发放贷款
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产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物业交割
买方领取房屋产权证、付清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二手房交易需要以下材料:
1、买卖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个人及配偶、共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个人婚姻状况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地产的合法文件或委托书。
三、房子公证不过户是不是有效
房屋公证不过户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房屋买卖只公证不转让的风险如下:
1、卖方可能因房屋增值大而要求取消交易。虽然签订了合同并进行了公证,但法院在判决此类纠纷时可能不会判决该房屋属于买方;
2、房屋权利受到限制。比如房屋产权所有人因为民事诉讼和刑事处罚被查封抵押,卖方权利不能全面行使。这样的房子可能被没收拍卖,买方只能要求卖方返还本金和利息;
3、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出售房屋;
4、卖方对房屋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
5、联建房屋和小产权房屋无法取得产权证。买受人购买此类房屋后,不能取得合法房产证。如果不符合城市规划,政府可以免费拆除此类房屋,所有损失只能由买受人承担。房产权证变更为房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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