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离婚的程序是申请审查批准
时间:2024-01-05 16:05:03 24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关于行政离婚的程序,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此外,夫妻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离婚的,还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当事人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

在审查方面,婚姻登记机关会严格审查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如果审查后确认当事人符合离婚登记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应当自当事人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登记,并将离婚证发给他们,同时注销结婚证。

综上所述,办理行政离婚的程序需要出具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并进行审查。

全文28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行政离婚 最新知识
针对行政离婚的程序是申请审查批准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行政离婚的程序是申请审查批准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