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登记离婚要件是什么
行政登记离婚要件是:
1.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是在登记结婚的夫妇。也就是说,登记离婚只接受合法婚姻的双方,不包括非法同居者,甚至事实婚姻的双方。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应当首先核实双方的婚姻状况。
2.双方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是婚姻家庭关系的重大变化,也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素之一是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也适用于离婚行为。
3.这对夫妇确实是自愿离婚的。也就是说,双方必须愿意、真实和一致地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不能视为自愿离婚。或者一方通过捏造事实、隐瞒事实等方式迫使另一方同意离婚。或者通过不符合这一要求的精神讹诈手段。
4.双方必须就儿童抚养和财产问题达成协议。
二、登记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离婚手续办理,如果是协议离婚的,从提交申请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到领取离婚证至少需要32天。如果是起诉离婚的,从立案开始到案结一般需要3-6个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哪些离婚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
离婚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的情形:
1.双方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一方或双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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