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业主可以协商,是否续签服务合同,如果续签的,共同作出决定。业主可以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而业主委员会可以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合同,物业公司要依照物业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保护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一、物业不负责任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分情况讨论,并非一概而论
首先,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其次,按照约定物业公司应当履行管护,维修等义务,业主应当对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缴纳物业费。因此,从权利义务对等的角度进行考量,如果物业公司在签订合同后,实际没有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及提高收费标准的,则业主也可以依法拒绝交纳物业费。这也是根据同时履行抗辩的原理可得而知。
二、什么样的情况业主可拒交物业费
业主可以拒绝支付物业费的情况:
1、物业费的收取时间应从业主收到房屋的交付时间开始。如果交付时间延迟,业主可以拒绝支付延迟期间的物业费。在这种情况下,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不能作为物业费交付的起始时间。
2、物业公司未与小区业主签订书面服务合同;
3、物业公司服务太差,不能先交,但要收集录音、录像、拍照等相关证据;
4、业主发现物业公司提供物业合同以外的服务并收费的,业主可以拒绝支付;
5、物业公司收费标准超过物价部门审核公示标准,超过部分费用的业主不得支付;
6、如果房屋质量有问题,房屋尚未支付,业主物业费;
7、经调查,物业公司不能出示合法的价格审批文件原件,业主可以拒绝支付物业费;
8、物业公司收取中央空调、供热动力设备等能源费用,业主可以拒绝支付。
三、物业服务合同由谁签订?
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订立的,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对房屋及其配套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由业主支付报酬的服务合同。对于新竣工的物业而言,一般委托管理合同先由房地产开发商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然后在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后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如果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就不会与前期介入的物业管理企业续签委托合同;即使业主大会同意与原来的由房地产开发商选聘的、前期已介入的物业管理企业续签委托管理合同,它也可能会对原委托管理合同做出一定的修改,即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修改后形成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由此可见,房地产开发商的最初委托只是一种临时性的安排,而业主大会的委托才是最终的决定。若招标物业是已使用过的物业,则委托管理合同将直接由业主委员会与中标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