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申报人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有充分客观理由在异地生育。
二、办理材料
1.生育证;
2.围产保健手册;
3.户口本。
三、办理流程
1.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报送办理材料;
2.所在单位审初办理材料,填写《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异地生育备案表并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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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所在单位每月1日至10日向医保经办机构生育医疗审核科报送办理材料,申请异地生育备案;
4.生育医疗审核科审核办理材料,提出是否给予异地生育备案意见;
5.通过审核的,生育医疗审核科报送主管主任审批,当月月底给予备案登记;
6.未通过审核的,告知不予备案原因。
流程图
四、办理地点
石家庄市槐安西路9号(槐安西路与南长街交叉口东北角)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医审大厅
联系电话:0311-83827096
办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9月至5月)
下午:14:30——17:30(6月至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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