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审查票据签名:在我国票据立法中,法人签名的形式过于严格。根据《票据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名,加上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名。《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了法人签字的具体细则。但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名不符合票据法和本办法的规定的,票据无效;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名不符合票据法和本办法的规定的,其签名无效。
票据签章有哪些形式
票据签章的形式如下:
1、票据上的签名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盖章,称为票据签名的基本方式;
2、使用票据的法人和其他单位应当在票据上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它授权代理人的印章。票据上的签名应为当事人的本名。盖章与签名具有同一的效力,是签名的变通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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