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要领取生育津贴的,应当提出申请。女员工因生育要领取生育津贴的,应当由员工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且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和婴儿出生证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后,符合领取条件的,应当向员工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发放生育津贴,用人单位领取生育津贴后,再发放给员工。
合肥生育津贴该如何领取
合肥生育津贴标准: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注:假期天数,各地区细则规定不同,以各地区为准。)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注:假期天数,各地区细则规定不同,以各地区为准。)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七条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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