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可能未向员工发放劳动合同书,面对此类现象,离职员工可首先申请劳动仲裁。
若对劳动仲裁裁决结果存在异议,可依法上诉法院进行最终裁决。
劳动合同书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及义务之法律文件。
劳动合同法明文规定,凡建立劳动关系,均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者,应依据该法规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同时须与劳动者重新协商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对于劳动者拒绝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有权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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