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公司没有营业执照,老板与劳动者没有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非法拖欠劳动者的合法工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用人单位返还拖欠的工资。
工地不发工资怎么办
工地不发工资的解决办法如下: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1)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2)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1)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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