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闭,老板被抓,我们两个老人以为那点工资打水漂了。以前听说打官司很麻烦,要等上好几个月才能结案,可没想到起诉一周后就拿到了调解书,有了这份东西,心里终有了着落,法官办案的效率真高!这是原告李某竖起大拇指对常熟法院民一庭法官说的一席话。
李某、徐某是两位年近古稀的老者,他们好几年前进入常熟常昆工业园一家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做门卫,平时两人一直替换着上白班和夜班,在门卫岗位上尽职尽责,见证着这家公司的盛衰。从去年底开始,两人就再没有拿到过一分钱工资,但还是坚守在自己的门卫岗位上。今年以来,厂区人去楼空,债主三天两头上门讨债,有时甚至还会动手打砸厂里的东西和门窗,在自己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他们也曾多次报警,当地政府为维持厂区安全秩序,安排保安公司人员进驻,李某、徐某因为熟悉厂区情况坚持留守,配合安保工作。之后,两人听说企业法定代表人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逮捕,到了8月份,眼见保安公司人员工资均由政府承担,企业其他职工的劳动报酬也可以参与公司资产拍卖后的分配,而李某、徐某辛辛苦苦大半年,至今也没有任何说法,心里一下慌了神。
两人积极奔走,几经辗转,于8月19日来到法院起诉,要求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面临的第一个难题就是送达难。被告公司名存实亡,应诉材料送给谁呢?公司人去楼空,唯有向被羁押的法定代表人浦某送达这一途径。承办人经了解,得知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浦某所涉的刑事案件正处于审查起诉阶段,目前浦某正在看守所羁押。于是,承办人就本案的具体情况与检察院公诉人取得联系,公诉人同意在安排提审时共同前往看守所会见浦某。看守所内,在表明身份、送达相关材料,并就相关案情及法院的处理程序充分释明后,浦某陈述对该两位员工比较熟悉,对他们的工作表示认可,对他们的敬业精神也表示感谢,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于是,根据案件情况和双方当事人意见,承办法官随即制作了调解协议书。8月26日,也就是在立案后的第7天,法官通过调解顺利化解了这两件本来棘手的案子。随后,两位老人来法院领取民事调解书,因而出现本文开头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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