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理分配“工资薪金”和“年终奖”比例
(二)避开临界点
(三)利用“免税”优惠政策
(四)变“工资薪金”为“股息红利”
(五)积极争取地方税收返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一款,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下):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1、不超过500元的部分税率是5%。
2、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是10%。
3、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是15%。
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是20%。
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是25%。
6、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是30。
7、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是35%。
8、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是40%。
9、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是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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