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劳动纠纷一般属于属地管辖。
向当地劳动局投诉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去劳动局讨工资都要带的资料是什么
去劳动局讨工资需要带以下资料: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或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2、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
4、“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
6、“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
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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