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整顿的程序具体如下:
1. 债务人(债权人)依法提出重整申请;
2.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
3. 重整计划经所有表决组通过后,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章 债权人会议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三条 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三十六条 本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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