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旷工的解雇不予赔偿。处罚旷工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25条,但第25条不属于第28条规定的经济补偿范围。因此,因旷工等过失,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能支付经济补偿金。
单位开除员工最新赔偿标准是多少
开除员工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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