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时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不合法。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且没有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一、合同工怀孕可以辞退吗
《劳动法》在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中,对“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给予了特殊保护,即:对“三期”内的女工,企业不得在女工无主观过错的情况下,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在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中,只是笼统地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但是,在劳动部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从女职工的生育及哺乳等实际情况出发,又作了补充性规定,其中第34规定:“除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二、劳动合同的逾期终止要满足哪些情况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的期限到了,劳动合同便自然终止,但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不能自然终止,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第一种情形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第二种情形是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三种情形是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第四种情形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五种情形是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第六种情形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如何理解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无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之下,违反法律规定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三)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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