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劳动合同法对无故旷工有何规定吗
旷工是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于旷工几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制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在实际操作中,通行的标准是以旷工3天作为可解雇的尺度。如果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员工连续旷3天可解雇,且该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告知员工,则法院会支持。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无故旷工员工需要赔偿吗
无故旷工员工需不需要赔偿,要看情况。当劳动者旷工造成用人单位损失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旷工,指无正当理由,不请假或者请假未准而缺勤,是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旷工达到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
三、旷工离职工资不发怎么打电话投诉
旷工离职工资不发打电话投诉的方式是:拨打12333电话投诉。全国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专用号码为12333,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该部门责令期限支付足额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n(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n(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n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n(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n(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n(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n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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