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明
如果公司以“员工缺勤超过三天”为由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则公司应对其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通常,公司会提交员工手册,电子考勤记录和其他证明终止劳动合同合法的证据。但是,如果员工对上述证据提出异议:员工手册的制定和公布没有经过法定程序;电子考勤记录是在没有员工签名的情况下单方面发布的。然后,法院通常会拒绝接受上述证据。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的合法性不被承认
因此,当公司因上述原因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收集合法有效的证据予以接受和承认
II。法律关系的确定
公司以旷工为由终止劳动合同的合法性不被承认,这是否意味着公司非法终止劳动合同?实际上,它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员工在有争议的旷工日期后未返回或要求返回公司,但在收到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后直接提交劳动仲裁,并要求公司支付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金。实践中,视为“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协商一致终止”,公司只需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员工在有争议的旷工日期后要求重返工作岗位,并在收到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后提交劳动仲裁,在这种情况下,一旦不承认公司以旷工为由终止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则视为:“非法终止劳动合同“并支付双倍赔偿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细节至关重要,有时整个案件的判决结果可能会被推翻。如发生上述纠纷,员工应注意细节,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如有必要,他们可以提前咨询律师以帮助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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