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条款不醒目丢失货物全额赔
时间:2023-06-08 22:31:48 37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保价,人们在寄送快递、托运货物时经常遇到的字眼。一般情况下,如果托运的物品在运送过程中发生意外,托运人是否对物品保价决定了获赔数额的大小。一旦托运人未对托运货物保价,货物发生意外灭失后是不是只能获得极少的赔偿呢?近日,石家庄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货物托运合同纠纷案,托运合同的格式免责条款不醒目,货物丢失后,托运站被判全额赔偿托运人的损失。

托运服装丢失托运站只赔运费的3倍

今年4月,省会某百货公司将一件装有29件服装的包裹委托一家个体托运站托运到深圳某公司。双方约定运费30元,百货公司未对托运服装进行保价。服装运送过程中发生意外,托运站把包裹弄丢了。事情发生后,百货公司找到托运站协商赔偿数额时,双方发生了很大分歧。

百货公司称,托运服装进价是6515.36元,托运站应该全额赔偿,同时提供了服装价值的相关证明。托运站则认为,百货公司在签订托运单之前并未出示有关货物价值、数量的证明,且没有对货物保价。双方签订的《货物运单》中注意事项第二条注明:委托本部承运货物,已保价的,按保价80%赔付,否则按运费的3倍赔付。因此,托运站认为应该按照托运单中对货物丢失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即赔付运费的3倍。

双方协商没有达成一致,百货公司将一纸诉状递至石家庄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法院判决免责条款未明示,托运站全额赔

法院审理后认为,百货公司将服装交给托运站托运,托运站收取了运费,双方之间即形成了运输合同关系。此案中,托运单注明的限额赔偿条款与其他内容使用的文字、符号、字体都是一致的,没有其他明显的提示标识。据此,法院可以认定托运站没有尽到合理的提示及说明义务。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应认定百货公司与托运站之间对赔偿标准没有约定。最终,法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判决托运站赔偿百货公司6515.36元。

全文74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免责条款 最新知识
针对免责条款不醒目丢失货物全额赔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免责条款不醒目丢失货物全额赔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