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针对“售后返租”活动的合法性及非法性进行深入探讨。我们将分别从现房和期房两个层面来解析这个问题,因为“售后返租”活动主要存在于这两种房型之中。
其中,前者是指已建成房屋的售后返租,后者则是指尚未完工的商品房中的售后返租。总的说来,前一种情况是正规且合法的,而后一种情况则属于违规行为。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将“售后返租”视为三种法律关系的叠加,即正常的民事法律关系。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部分房地产开发商可能会利用高额回报作为诱饵,哄抬房价,诱导消费者购买,从而将“售后返租”活动转变为变相的融资手段,这种做法无疑已经严重背离了其原本的性质,因此也引起了相关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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