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理解女性员工三个工作期间雇主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雇主不得在怀孕期间终止劳动合同
有帮助,女职工生育哺乳期,是指在劳动合同制度下女职工的合同期限未届满时,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以怀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分娩和哺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女职工怀孕、分娩或哺乳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本规定不包括《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劳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4)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法第29条的规定不能孤立理解,应结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准确理解。劳动总局关于《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女职工怀孕、分娩、哺乳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请示》的批复明确规定:“女性员工在怀孕、分娩和哺乳期间,如果发现她们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不符合条件,可以解雇她们。“可以看出,怀孕后,雇主并非绝对无法终止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能够证明怀孕女员工在法定情况下不符合规定,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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