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雇主可以在经济衰退的基础上裁员,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劳动部门备案并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需要裁减20人以上或20人以下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裁员计划上报劳动行政部门后,可裁减人员:
(1)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组
(2)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
(3)因劳动合同变更,企业仍需裁减人员生产、重大技术创新或经营模式调整
(四)因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裁减人员,导致其他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优先保留下列人员:
(1)与单位签订长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家庭中无其他就业人员,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减人员,并在六个月内重新招聘人员的,有老年人或者未成年人需要扶养的
,通知被裁减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裁减人员
上述知识是对“企业能否因衰退而裁员”问题的回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经济衰退的基础上裁员,但需要到劳动部门备案并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访问互联网上的法律咨询
全文48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