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我曾在一家公司实习,是属于私企。我于6月20号辞职。当时也写好了辞职申请,部门主管和总经理也签字了,当时行政的工作人员说总经理签字就可以了所以我就没向董事长就是老板申请。但老板却怪我没有向他辞职,他说总经理签字不算,任何事情都必须经过他同意才算数。所以直到现在他都拒绝发给我那20天的工资。但当时那个人事部的工作人员告诉我总经理签字就可以了不用经过董事长了。
我不明白那工资不是我应该得的嘛,老板怎么可以以这种理由拒发工资。这是一个私企一切都以老板意愿为主,他高兴怎么样就怎么样,公司也没有明文规定必须经过董事长同意才可以离职。我想请问,这种情况,老板的这种做法对吗我真的不应该拿到工资吗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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