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可以将征地补偿费做收入,征地补偿费分为三部分,除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所有外,另外两部分的补偿费原则上个人是可以将其视为某种财务收入的。征地补偿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补偿各项费用。
征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的使用
北京市人民政府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征地补偿费用于人员安置后,其余部分作为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用于农村村民生产生活。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全文35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