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款不能作为遗产继承,遗产的概念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如下几点: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离婚征地补偿款怎么算
离婚征地补偿款一般不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是归失去土地的一方所有。征地补偿款是对被征收农民因失去耕地的补偿,是失去土地的农民今后的生活保障和主要依靠,因此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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