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残疾人就业比例以及上年用人单位时间安排的残疾人和就业人数,可以计算出应缴纳的残疾人保证金。具体计算方法为:应缴纳的保证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时间安排的残疾人和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根据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残疾人就业比例以及上年用人单位时间安排的残疾人和就业人数,可以计算出应缴纳的残疾人保证金。具体计算方法为:应缴纳的保证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时间安排的残疾人和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根 据 素 材 , 如 何 确 定 应 缴 纳 的 残 疾 人 保 证 金 ?
根据我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那么如何确定用人单位应缴纳的残疾人保证金呢?
首先,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并与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签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协议。
其次,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应当就未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至1.5%的,应当就未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总额的90%;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5%至2%的,应当就未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总额的80%。
最后,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与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签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协议的,或者与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签订协议后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其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由其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向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限期缴纳。
总之,用人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合理确定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证金,以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
为了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用人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合理确定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证金。首先,用人单位应在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并与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签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协议。其次,用人单位应按照残疾人就业比例计算应缴纳的保证金,并按时足额缴纳。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与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签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协议,或者未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有权采取措施进行催缴。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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