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数是怎样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一般依据职工上年度12个月工资收入的平均标准确定,最低缴费基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最高数缴费基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缴费比例一般是单位31.8%左右,个人11%左右,各地会依据当地情况,在此标准上略有调整。
社保缴纳标准与两个因素相关,一是缴费基数,二是缴费比例。缴费基数一般依据职工上年度12个月工资收入的平均标准确定,工资通常包含奖金、加班费、补贴及津贴等项目,最低缴费基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最高数缴费基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缴费比例单位31.8%左右,个人11%左右,各地会依据当地情况,在此标准上略有调整。
陕西省社会保险基数如何确定
陕西省社会保险基数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其中:新进本单位的人员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
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职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日历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针对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形式的多种化,职工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
1、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2、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3、医疗保险:以北京市为例,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单位10%,个人2%+3元;
4、失业保险:单位1%,(城镇)个人0.2%;(农村)个人不缴费。
5、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6、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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