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八年并与本单位协商一致,或者先后签订两份定期劳动合同,或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或者订立劳动合同的,除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还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的
(2)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
(3)员工已连续签订两份定期劳动合同,且有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情形的,未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处理】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录用之日起一个月的次日起至一年的第一日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月工资,视为: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立即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月薪p>对于事业单位劳动局招聘工人的合同,您可以在lba.com上找到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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