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工伤,如果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职工个人今后的工作或重新就业都会造成巨大影响,有些不良经营者甚至还威胁受到工伤的职工必须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就不给予其工伤补偿,那么,不解决劳动关系能不能工伤理赔呢?
1.达到伤残等级的,离职与否关系着是否可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解除劳动关系的只有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
2.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4.工伤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无论劳动合同期限是否已经到期。职工患职业病期间,用人单位同样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无论劳动合同期限是否届满。如果劳动者不能实际参加劳动,依法享受相应福利待遇而非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
5、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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