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举实属非法行为,雇主虽部署员工进行加班事宜,然而却未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加班报酬。
这一严重违反劳动法规的做法,劳动者可即刻向劳动争议部门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责令雇主按照相关规定,向其补发加班期间应得的薪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劳动法以及劳动部对此颁布的实施办法所载明之内容,任何人或团体皆无权任意增减就业者的工作时限,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定的工作时长规定。
对于那些违反法规精神、强行迫使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雇主,其员工有权明确表示反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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