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一、孕期离婚怎么赔偿
1、允许男方提出离婚,给予补偿的条件:
(1)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是因为女方有自己的过错,是因为这时已经不存在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的情况,是因为这时女方已经不是处于弱势地位。相反,男方处在弱势地位,是综合双方情况,最好地保护弱者利益的结果。)
(2)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
(3)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
(4)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
2、怀孕期间女方离婚的补偿:如果在女方在怀孕期间提出离婚,其处理跟一般离婚案件区别不大。而且女方得到赔偿的多少,不是因为在怀孕期间还是不在。赔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若无,一方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但若另一方为了早点离婚,愿意补偿或少分财产,这也是可以的。
二、怀孕期间公司倒闭生育津贴怎么办
1、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生育保险费,是在社保局领取生育津贴,与公司没有关系了。如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办理生育保险,公司破产清算有一个过程,你可先行登记,公司必须依法依规给你赔偿。劳动者的工资、赔偿、补偿、安置等置于破产企业清偿的优先位置,应该不会有问题。
2、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生育医疗费用及有关福利待遇等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规定执行。如果该企业已为职工投生育保险,女职工生育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应依据《生育保险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可由女职工本人持有关生育证明到当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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