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间夫妻一方的工资可以分割。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夫妻分居期间的债务一方有责任吗?
夫妻分居期间的债务另一方有责任,只要该债务是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二人应该共同偿还。如果债务是夫妻一方在婚内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那么债务为个人债务,配偶无需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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