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的启动:
1、公司自行清算的启动。公司法上的清算是指非因破产原因而在破产程序之外进行的清算,即公司的解散清算。
2、公司强制清算的启动。强制清算主要指在公司自行清算无法启动时,通过公权力的介入而开始的一种解散清算。现行法律规定,主要指通过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开始清算。
(1)提请强制清算的主体:债权人和公司股东。
(2)强制清算启动事由: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故意拖延清算的;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和股东利益的。
一、公司解散清算存在时间限制吗
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成立清算组。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企业清算的两种启动方式
公司清算的两种启动方式有:
1、公司自行清算的启动。是在破产程序之外进行的清算,即公司的解散清算。
2、公司强制清算的启动。主要指在公司自行清算无法启动时,通过公权力的介入而开始的一种解散清算。主要指通过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开始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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