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清算程序
公司的清算程序是:1、依法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并公告;2、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3、按照通过的清算方案,进行清偿;4、制作清算报告;5、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一、公司解散的流程是怎样的?公司解散的流程大概如下:1、在法定时间内及时成立清算组;2、清算组通知、公告债权人;3、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4、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5、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6、依法制作清算报告,申请公司注销登记。二、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与破产财产的分配清偿顺序是什么(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四)、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五)、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查看原文
2公司清算顺序
一、公司清算顺序1、成立清算组。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3、登记债权。债权人申报期债券,应当说明债券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4、制定清算方案,财产处理应依下列顺序安排:第一顺序,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第二顺序,按第一顺序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公司财产在未按第一顺序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5、确定并实施清算方案。清算组制定的清算方案,应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确认后,清算组即可按清算方案执行。6、清算报告。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其内容大体包括:(1)公司解散原因及日期;(2)清算组的组成;(3)清算的形式;(4)清算的步骤与安排;(5)公司债权债务的确认和处理;(6)清算方案;(7)清算方案的执行情况;(8)清算组成员履行职责情况;(9)其他有必要说明的内容。7、注销登记并公告。清算结束,应将...查看原文
3公司如何清算
公司进行清算的流程如下:1、清算组在公司解散后十五日内成立;2、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3、通知、公告债权人;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理债权、债务,分配剩余财产。公司清算组如何清算公司财产首先,清算组应当确定公司的财产范围,这种财产范围一般包括:公司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公司享有的债权;公司解散时享有的股权;公司享有的其他财产权利。其次,清算组应当接管公司财产。将公司的实物和债权进行清查登记;同时对公司享有的债权进行确认;调查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对公司的其他权利进行登记;最后还要对公司的非金钱财产进行财产估价。最后,清算组应当要求占有清算公司财物的持有人交还其财物,如果相应的财物无法交回,则可以要求相应的持有人作价清偿;如果清算公司向外进行了投资,则应当严格按照《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回收对外投资;责成相关股东交足尚未缴纳或者抽回的出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查看原文
4公司清算由谁清算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财政、计委、审计、税务、物价、劳动人事、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的人员和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一、公司破产清算程序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确定公司破产清算由谁清算。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查看原文
5公司清算终结
在经过债务清偿和剩余财产分配后,清算即告终结。根据《公司法》第197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不按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公司法》第218条)。不申请注销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其公司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另外,《公司法》第196条规定: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根据《公司法》第217条第2款规定,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未清偿前分配公司财产的,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金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查看原文
6公司清算的清偿顺序
公司清算中剩余财产的分公司清算的清偿顺序配,应当遵循以下规则,即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这里所指的剩余财产,是指公司财产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未作清偿的不得分配。公司财产的清偿顺序:(1)支付清算费用(2)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5)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一、清算财产和债务如何界定清算财产是指归公司所有的全部财产,包括存款、货物、设备、厂房、应该账款等,而债务包括欠款、税费、职工工资待遇、应付账款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的职权】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查看原文
7公司清算规定
公司一般清算流程是这样的:1、公司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公司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2、清算组应当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然后再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3、公司在偿还所有债务后,有剩余财产的,应当将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公司清算流程一般是怎样1、清算原因。公司因上述解散原因中的1、2、4或5解散,应当清算;因公司分立或者合并解散不需要清算。股东会决议解散的,股东会应对公司清算作出决议。2、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3、清算组组成。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一)接管公司1、清算公司公章的接交和管理,并从接交之日起建立公章使用审批登记制度,指定专人保管。须移交的公司公章包括:(1)公司公章;(2)公司内各职能部门的印章;(3)各种财务印章及合同印章;(4)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印章;(5)非独立法人...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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