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新:我的单位因为涉嫌违法经营,最近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了营业执照,合同虽没有到期,但已不能继续履行,请问我能得到经济补偿吗?
咨询员:根据《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通知(三)》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被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实际处于无法生产经营状况的,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比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即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情形下,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劳动者本人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来执行。因此,你的上述情况,单位应该支付给你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