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试用期不能超过几个月
职工试用期一般不能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试用期写辞职报告几天可以走
试用期写辞职报告一般情形下三天可以走。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违约情形时,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试用期自动离职有工资吗
试用期自动离职有工资。劳动者只要实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其付出劳动的天数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来向其支付工资,并且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其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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