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劳务派遣公司的条件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节第五十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注册劳务派遣公司所需材料:
1、实际的注册地址产权证复印件及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必须需要实地经营);
2、法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3、注册资本要求达到50万(注册资本必须要一次性到位,不可以分批到位);
4:明确经营范围及股本比例;
5、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劳务派遣协议文本以及劳务派遣员工劳动合同(体现、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
6、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二、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起源于20世纪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后传至法国、德国、日本等国。90年代在我国国有企业劳动制度改革中,出现了为安置下岗职工而产生的劳务派遣,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年薪通常为2-3万。派遣工一般从事的多为低技术含量工作,如保洁员、保安员、营业员等工作,劳动者一旦年老体弱,劳动能力下降,派遣单位就会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其续签。
三、岗位要求
《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
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全文87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