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女是户主能赡养外公婆。但不是必须要赡养。只有父母因死亡、疾病、残疾等情形导致丧失赡养能力之时,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才具有抚养外祖父母的法定义务。
一、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标准
赡养,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包括两种情况:(1)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2)晚辈对长辈的赡养。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这种赡养是有条件的,即须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
二、儿子死了孙子还有赡养奶奶的义务吗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父母对孩子有法定义务的抚养权爷爷奶奶没有,但是孩子的父母双亡或因为其他原因丧失了抚养能力的,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承担相应抚养责任。赡养,主要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须的生活用品和生活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帮助。
三、儿媳拒绝赡养公婆是否是违法的
根据我国宪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老人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老人的子女。另外,如果老人的子女已经死亡或其子女无力赡养的,负有赡养义务的是其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由此可知,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老人的子女或孙子女、外孙子女;儿媳只是有辅助儿子进行赡养的义务,但拒绝赡养的并不违法。
《民法典》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虽然儿媳对公婆没有赡养的义务,但法律还是鼓励儿媳赡养公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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