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派遣工被辞退的经济补偿规定
劳务派遣员工被辞退的经济补偿规定如下: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二、劳动派遣员工的工伤保险谁来负责承担
劳动派遣员工的工伤保险由派遣单位来负责承担。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三、劳务派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劳务派遣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以下区别:
1.签订合同的时间长短不同;
2.用工形式不一样;
3.涉及主体不一样;
4.是否能够签订非全日制合同方面;
5.岗位不同;
6.对于单位主体的规定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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