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派遣劳动者职工发生工伤责任,由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共同承担。被派遣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工伤责任由谁承担?
劳务派遣工伤责任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
1.对派遣员工而言,他(她)的用人单位是劳务派遣公司,工伤认定的主体是劳务派遣公司。
2.但对劳务派遣公司而言,因派遣员工是在为要派单位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受到的伤害,一般情况下,劳务派遣公司和要派单位会在合同中约定,因工伤而产生的用人单位义务,由派遣单位承担。
因此,派遣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应直接找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则会依据派遣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义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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