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所有权归业主所有,不是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无权设置使用障碍,限制业主使用电梯自由出入。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是服务关系,如果业主不能按时按约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一、物业费用高怎么办
小区物业费过高的,业主可以要求物价部门进行协调,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低于规定标准的15%~30%,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物业的可以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过分高于政府指导价或市场指导价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
二、物业费超标怎么办?
对于超标的物业费,如业主所居住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低于规定标准的15%~30%;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物业,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可以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同时注意未计入产权面积的附属房屋不得收取公共服务费。
三、业主不交物业费怎么办
小区业主不交物业费有以下两种办法:
1、物业可以催缴。
2、如果在合理的期限内,仍然不交物业费,此时物业可以将其起诉到人民法院。
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应当按照约定提供一定标准的服务,业主应当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如果物业公司服务到位,业主故意拖欠物业费,经多次催告仍不支付的,物业公司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与业主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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