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在什么条件下允许延长工作时间
延长工作时间是指工人在法定假日和公共假日进行额外工作(即加班),并根据法律要求在政党工作日之外工作(即加班),法规和行政命令
中国劳动法第41条,经与工会和工人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证劳动者健康的前提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的工作时间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41条规定的限制:
(1)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原因威胁工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治疗的
(2)生产设备、运输线路和公共设施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修复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务院关于严格禁止企业超发加班工资的通知规定,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法定节假日和公共节假日不得中断工作,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运行的
设备检修和维护必须在法定节假日或公共节假日停工期间进行
由于生产设备临时故障,必须进行紧急维修,交通线路和公共设施
由于严重的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有资产受到严重威胁,需要救援
以完成国防应急生产任务,或国家计划外上级安排的其他应急生产任务,以及采购等应急任务,商业和供销企业在旺季运输和加工农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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