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产假不少于113天。剖腹产也就是难产,因为在实际操作中,只有不能顺产的情况下,医院才会采用剖腹产手段。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规定,难产的,在98天产假基础上增加15天产假。也就是说,剖腹产产假,至少有113天。
剖腹产产假增加多少天
剖腹产产假需要增加15天产假。根据相关规定,女职工可以在生育的时候享受九十八天的产假,并且可以在产前休假十五天。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90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手术的,增加15天产假及生育津贴。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也增加15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
根据我国法律女职工应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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