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包括: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其他机构。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产生的纠纷。
一、不签劳动合同不给工资怎么办
没签劳动合同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其他。
二、没有签合同的纠纷怎么解决
没有签订合同出现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争议。此外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还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三、单位如何处理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可采取下列方法来处理劳动纠纷:与劳动者协商;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对仲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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