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职OA被驳回30天能离职吗
若您早于提交离职申请一个月前递交书面请求,则在随后的一个月即便公司未批准,您仍有权自行离岗。
若用人单位未能按时给付薪资,您可直接向本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报告。
关于通过公司的办公自动化平台即OA管理系统所提出的离职申请是否具备法律效力,这取决于您所在公司的员工手册或OA管理系统的相关操作规则;若有明文规定,那么自然具有约束力。
须注意的是,按照企业信息化管理的发展趋势来看,OA办公系统的各类信息如政策、流程等都是可以更改甚至撤销的,因此许多申请仅能作为参考资料。
倘若贵司虽然采用了OA办公管理模式,但并无具体的操作规范以及关于OA辞职程序的明确条例,那么正式离职时仍然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至于“书面告知”,电子提交形式并不被视为有约束力的书面告知方式(尽管依旧可作为参考依据)。
为了保障自身权益,正式辞职之际依然建议您事先与公司签署离职协议,同时以书面文件申请。
否则,对于劳动者来说,后期证据收集恐怕会陷入困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目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被逼离职通知书上的入职时间写错了有影响吗
所产生的影响相当之大,只需向新的就业单位详细明确地阐述情况即可。
关于离职证明,若您原先的雇佣单位与您签署了正式的劳工合约。
依据国家劳动法规规定,他们须负有责任为您开具离职证明书,以证实您曾在此单位任职的事实。
有些公司可能直到试用期结束才开始签订劳动合同,这也可能引起离职证明上的生效时间与个人简历中的记录不符。
离职证明,即我们常说的用人单位与求职者解聘劳动关系的正式纸质凭证,也是用人单位在与求职者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必须提供的必要文件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n(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n(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n(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n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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